户外露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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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露出 第五餐饮服务点档口招租公告
发布:2026-05-21 阅览:

户外露出 位于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将军大道18号,邻近S1地铁线路翠屏山站4号口,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现在校师生员工7000人左右,学院依据相关规定,现通过公开招租方式选择具备合法资质、规范管理、良好信誉及优秀业绩的餐饮企业,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意向的单位报名参加竞租。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户外露出 第五餐饮服务点档口招租

(二)项目位置、经营面积及拟招租范围

(三)招租方式:公开招租

(四)租赁期限:不超过60个月,分两阶段签订,实行阶段性考核淘汰制。

1.第一阶段:2026年7月1日起至2029年6月30日(36个月)。

2.第二阶段:2029年7月1日起至 2031年6月30日(24个月)。

第一阶段结束前15日,学院对承租人经营服务、食品安全、师生满意度、合同履约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考核合格后方可签订第二阶段合同。如经营期间违反学院管理要求或承租人在竞租时所作承诺,学院有权取消其经营资格,并单方面解除合同。

(五)招租程序

报名→实地踏勘现场→递交竞租资格审查材料→交纳竞租保证金→招租评审→交纳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竞租保证金退回(或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二、竞租报名资格条件

(一)经营资质

1.竞租人必须是在 2023年5月1日之前注册,且有3年及以上高校餐饮服务经历或同类院校餐饮服务项目业绩的独立法人企业。

2.竞租人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国家及行业要求的相关证照。

3.竞租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竞租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不接受代理和联合体竞租,严禁借用、挂靠他人资质参加竞租,一经发现,取消其竞租资格,已交纳保证金不予退还。

5.竞租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竞租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为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3)处于被责令停业、竞租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

(4)因骗取竞租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竞租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二)竞租人综合能力要求

1.管理能力要求

(1)深刻认识高校餐饮的公益性、保障性特点,树立“以生为本、安全第一、优质服务”的经营理念,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熟悉高校学生学习、生活规律和餐饮消费需求。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3年及以上高校食堂餐饮管理工作经验,具备与餐饮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

(3)具有强烈的高校校园安全稳定意识、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与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健全符合高校食堂标准的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工作规范及安全应急预案(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严格服从学院各项管理制度,制定完备的餐饮操作、食品安全、人身安全、消防安全、餐具消毒、机械操作、食品添加剂使用等管理经营制度规范,且制度需贴合高校食堂运营实际。

2.人员配置及培训管理要求

(1)竞租人应严格遵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自行规范招聘员工,依法为全体员工办理社会保险,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及工资、福利待遇等;建立健全用工培训、工作规范、安全防范、卫生保障等管理制度,留存完整的员工管理档案。

(2)餐饮服务点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严禁无证上岗;不得招聘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人员;从业人员出现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3)餐饮服务点从业人员年龄须在18-60岁之间,超龄人员上岗须经学院后勤保卫处审批同意;从业人员须品行端正、职业素质良好,具备强烈的为师生服务意识,能严格按照高校食品从业人员岗位操作规范开展工作。

(4)按规定开展食品安全与岗位技能培训,每年培训不少于40学时,留存完整的培训记录、考核结果等档案资料,接受学院抽查。

(三)项目经营与管理规范要求

1.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 31654-2021)》《江苏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操作手册》等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2.承租人独立经营餐饮服务点,实行专人负责制,严禁将餐饮服务点私自转让、分包或委托他人经营,一经发现,学院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退还。

3.为建设达标高校食堂,承租人须按照学院要求及高校食堂建设标准对餐饮服务点进行改造。

4.承租人自行招聘所有员工,独立承担员工的工资、社保、福利等一切经济责任,以及员工工作期间的人身安全、劳动纠纷等一切法律责任。

5.学院仅提供经营场地,场地产生的水、电、天然气、垃圾清运、污水处理等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须按时足额缴纳相关费用。

6.制定科学详细的经营方案,结合高校师生营养需求每周更新菜品,制定年度菜品创新计划;积极响应《体重管理指导原则(2024 版)》科学膳食理念,设置健康饮食窗口,提供少油、少盐、少糖、高纤维的营养菜品,实现餐饮服务多元化、个性化、营养化。

7.建立高校食堂菜品价格管控机制,菜品内容和价格须在学院后勤保卫处备案,菜品变更或价格调整须提前向学院后勤保卫处提交申请,经审核后方可执行;面向师生制定合理的价格优惠措施或营养套餐,保障师生基本用餐需求。

8.按时上传各监管平台的食品安全资料,积极配合学院及市场监管、教育等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9.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安排专人每日检查水、电、气及各类设施设备运行情况,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确保餐饮服务点消防安全、用水用电用气安全及员工人身安全。

10.学院依据高校食堂管理相关规定,有权对承租人的服务质量、饭菜价格、卫生状况、食品安全、进货渠道等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承租人须积极配合,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对学院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落实。

11.提供人性化、精细化高校餐饮服务,合理设置供餐时间,适配师生上课、作息规律;积极响应并参与学院开展的各类校园活动,根据不同季节、传统节日等情况提供爱心餐、特色餐等暖心服务,设置失物招领、免费饮用水等便民服务设施。

12.积极助推学院“三全育人”理念,在餐饮服务点显著位置张贴反食品浪费、文明用餐、营养膳食等宣传海报和标语,配合学院开展劳动实践教育、反浪费主题教育等活动,引导师生树立文明用餐、节约粮食的良好风尚。

13.针对食品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制定健全、可行、贴合高校校园实际的应急预案,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培训和演练,留存演练记录和评估报告;若发生突发事件,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及时有效的处置措施,防止事故蔓延,将损失降至最低,并第一时间向学院后勤保卫处及相关监管部门报告,若因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学院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14.承租人变更项目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学院。因未及时通知导致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三、报名及递交竞租资格审查材料截止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及递交竞租资格审查材料截止时间

2026年6月5日上午10:00,逾期不予受理。

(二)递交竞租资格审查材料地点

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18号户外露出 东门。

(三)竞租保证金

竞租人须在递交材料时缴纳竞租保证金,金额为 0.3万元(叁仟元整),并备注“某公司竞租保证金”,未按时足额缴纳竞租保证金的,视为放弃竞租资格。未成交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无息退还。

汇款信息:

户名:户外露出

开户行:交通银行南京将军大道支行

银行账号:320006628018010028220

(四)履约保证金

竞租人须在收到成交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3万元(叁万元整),并签订合同。成交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需补足)。

四、招租评审

(一)招租评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按规定程序进行竞价,采取谈判方式确定承租人。

五、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须踏勘现场,竞租方可向学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场踏勘。

(二)学院不予退还竞租人递交的竞租资格审查材料。

(三)竞竞租人应自行承担编制和递交竞租资格审查材料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四)竞租人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申请行为的合法性负责。如有作假或违纪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竞租资格,竞租保证金不退还,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户外露出 的所有招租活动。

(五)本项目竞租成交结果将在学院“财务与资产管理处”网站发布。

六、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

商务、竞租相关事宜:毛老师  025-52111868

餐饮服务点相关事宜:张老师  025-52111897

(二)联系时间

周一至周五 09:00-16:00


附件:户外露出 第五餐饮服务点档口竞租资格审查材料.docx